郭天明[湖南籍烈士]

郭天明出生於一個富裕農民家庭。1922年,入武漢湘省旅鄂中學就讀。1925年,加入中國共產黨。同年冬,回到桃源,應聘於桃源中學,向學生灌輸革命思想,發展黨員。1926年6月,參與創建中共桃源支部,同年,以個人名義加入中國國民黨,參與改組國民黨桃源縣黨部,任縣黨部執行委員。同時,負責工運工作。曾領導全縣工人開展爭取八小時工作日、增加工資等鬥爭。同年9月,指導組建桃源縣工會籌備處。縣總工會成立後,任候補執行委員。1927年5月,常德發生反革命“敬日事變”後,遭到通緝,轉入鄉村堅持鬥爭。7月,到達石門參與重建中共石門縣委的工作,任縣委委員。

生平經歷

1928年5月,協助袁任遠發動“石門南鄉暴動”,創建了以太浮山為中心的縱橫200餘里的武裝割據區。暴動失敗後,於8月和撤出鄉的暴動隊員一道在石門西北鄉與湘鄂西紅四軍會師。之後隨紅四軍轉戰桑(植)鶴(峰)一帶的叢山峻岭。1929年,紅四軍攻克鶴峯縣城後,參與縣蘇維埃政權的組建工作。同年10月,任鶴峯縣蘇維埃政府副主席。1930年,任鶴峯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等職。在“肅反”擴大化浪潮中,一方面堅定地鎮壓土豪劣紳和叛徒分子。一方面強調不能亂捕亂殺,較好地保護了一批革命同志。1931年4月,調任鄂西五縣聯縣蘇維埃政府土地部長,及時糾正了土改中的一些“左”傾錯誤做法,促進了蘇區經濟的發展。同年5月,任中共湘鄂邊特委委員。1932年10月,在湘鄂西蘇區“肅反”擴大化運動中,被誣為“改組派”,錯殺於湖北江陵。新中國成立後,被追認為革命烈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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